論及關渡宮的木雕藝術,是指依附在傳統大木作建築之上的木作雕刻,而非單尊的神像雕刻作品。因此若要探討木作雕刻之前,必須要事先瞭解傳統大木作建築的特性。傳統建築主要是以木材構件做為構架,一般就稱之為「木作」,所謂的「木作」,又可以分為「大木作」與「小木作」。
首先來看「大木」,這是指建築本體的結構,包括工程上的建築力學設計與局部構件施工,所以和建築師、土木工程技師的工作性質相近,雖然如此,大木匠師的養成仍然必須具備木雕的基礎,以便親力來製作斗、栱、通、樑、桁、椽和束等重要的構件。不過,為了配合建築結構的力學支撐原理,不同的結構分佈位置、或是大木與小木鑿花之間,在雕刻製程中就各有其應該遵守的準則,以避免因過度的精雕細琢而造成「失材」,破壞了木構件應有的承載力。一般來說屬於大木作的作斗、栱、通、樑、桁、椽和束等構件,是直接承載建築重力的主要結構體,作法上僅普遍施以彩繪裝飾即可,盡量避免雕刻而耗損了支撐的力量;就算想要多做裝修藝術之美,也只能允許簡單的淺浮雕或陰刻線之表現。
相對於大木的「小木」,包括的項目則是相當地廣泛,舉凡門戶、窗櫺、建築裝飾構件,以及日常生活中的木器家具等,都可以包含在其內。至於建築裝飾構件方面,也就是在此所探討的木作雕刻,傳統匠師又稱之為「小木鑿花」,因此木作雕刻師傅又被稱為「鑿花師傅」。
有關木作雕刻的構件表現,例如樑木盡頭的「束尾」,檐柱之間短樑下的「員光」,瓜柱與大樑間穩定構件的「獅座」,懸在樑下的短柱以資固定楹木與步通樑的「花籃」或「吊筒」,以及附著在短柱上方做為裝飾的豎材,最後即是大樑與柱體直交之下的「雀替」(托木)等。這些都是大木主結構或棟架之下的輔助性裝飾構件,基本上負擔承載力學的責任較輕,除了協助固定主體結構之外,事實上大多是透過精巧的刻花技藝,來為傳統建築增色不已。進一步而言,最能夠展現木作雕刻師傅的技藝精華之處,也就是集中在「員光」、「雀替」、「束尾」、「豎材」、「獅座」、「花籃」和「吊筒」等處。